吴毅,四川南充人,2007年全日制法学本科毕业,执业律师。在校期间,经过了中外法学精神的熏陶,接受了系统的法学理论培训,形成了扎实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知识积淀,立志于追求社会公平和正义,求索于维护自由与秩序。工作期间,... 详细>>
律师姓名:吴毅律师
电话号码:023-44566919
手机号码:18225338217
邮箱地址:240016722@qq.com
执业证号:15002201510724534
执业机构:重庆渝潼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巴渝大道156号
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在总则中重申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等原则;同时还增设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以及应当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等体现立法宗旨的规定;在保障原则实施的禁止性条款中,增加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等规定,这就从立法上增强了维护一夫一妻制,保护家庭成员人身权利的力度,同时也为通过其他法律措施惩治此类违法行为提供了基本法上的依据。
在分则中增设了婚姻的无效和撤消,法定夫妻的财产制中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和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的范围,夫妻间的财产的约定及其效力,离婚法定理由的具体化,离婚时的过错赔偿制度等。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